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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因二審簡式準備程序需要提供證人資料讓法院寄通知書,但被告不知證人個人資料,但警方與證人離職時公司有

  • 許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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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12-12 16:00 最後編輯日期:111-12-12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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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各位法界朋友與律師,被告在二審簡式程序前需要被告提出證人個人資料來讓法院才能寄送傳票開庭作證,因車禍現場有目擊證人並報案者,而警方有報案人姓名與電話號碼與檢察官方面與證人離職時公司有,但因個資法無法提供報案者的相關資料給被告!
    那要怎麼告知法官,被告無法知道證人資料,這樣無資料開簡式準備庭不就會被法官罵嗎?還是要怎麼寫狀紙,再請相關法界朋友、律師幫忙回答最好的方式,感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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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12-3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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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委任律師去閱卷,這樣就可以知悉所有卷證資料。

    2、也可以直接告知法院證人在卷內何時有出現,有哪些資料可以從卷內使用。

    3、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仍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或是撰擬調查證據聲請狀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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